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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编稿时间: 2018-04-16 17:00 来源: 市安监局
 

岳市安办〔2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现将2018年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8年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6.7%、81.8%、92.6%。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管理分类

事故起数

同比

死亡人数

同比

+,-

±%

+,-

±%

合 计

2

-4

-66.7

2

-9

-81.8

金属非金属矿山

烟花爆竹

-1

-100.0

-6

-100.0

化工

冶金机械八行业

-1

-100.0

-1

-100.0

工商贸其他

1

1

1

1

建筑施工

1

-1

-50.0

1

-1

-50.0

道路运输

-2

-100.0

-2

-100.0

水上交通

铁路交通

民航飞行

渔业船舶

农业机械

其他

各地区事故直报分布情况:

地区分类

事故起数

同比

死亡人数

同比

+,-

±%

+,-

±%

合 计

2

-4

-66.7

2

-9

-81.8

岳阳楼区

-2

-100.0

-2

-100.0

云溪区

1

1

1

1

君山区

-1

-100.0

-1

-100.0

岳阳县

华容县

湘阴县

平江县

汨罗市

临湘市

1

1

屈原管理区

南湖新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2

-100.0

-7

-100.0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2018年1月份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达哲省长关于常德市安乡县“2·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弦,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再研判、再部署、再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市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广泛动员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行动要快、排查要细、出拳要重,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有效的措施,重点打击企业“三违”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抓早、抓细、抓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和节假日坐班制度。要严格执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切实提高事故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针对季节时段特点制定有效可行的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质,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此页无正文)

抄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书记;市安委会正、副主任;

市委办公室(督查室、政研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督查室、秘书一科、秘书七科);

抄送:各县市区委(管委会)书记、县市区长(主任);

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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