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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贸行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会议召开
编稿时间: 2021-05-28 09:11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为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扎实推进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以安全稳定的工作成效迎接建党100周年,5月26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工贸行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会,各县市区分管工贸负责人、股室负责人、108家工贸行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陈卫兵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工贸行业典型事故警示片,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内容及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分析了我市近年工贸行业事故案例及安全生产现状。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军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一要坚持安全发展,绷紧安全之弦。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情”,企业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自查,是不是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是不是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是不是把安全生产当作无关痛痒的事情?二是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这样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一起事故的背后,就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的逝去,一个个幸福家庭的破碎,甚至是一个个企业的倒闭,如,经开区“聚香园”、平江县“楚八戒”事故,看似偶然的事故,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企业全部化为乌有,家破人亡,这是令人叹息的警示,也是振聋发聩的最深刻警示。二要学法知法守法,履行主体责任。如何学法知法守法,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是企业负责人学好做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的“七项”职责是不是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还是只挂在墙上作为一个摆设?是不是对“七项”职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履行了安全生产规定的职责?作为监管部门这个事要去抓好落实。第二是《刑法修正案(十一)》要全面的从上而下的进行普法、宣传,做到让企业每一个员工都真正对刑法修正案新修改、增加的条文熟记于心,不能淡然视之、马虎对待。第三是作为监管部门一定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要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要突出问题导向,坚决遏制事故。一是强化专项整治。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有效的防范重点领域的事故发生。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治理隐患,必须形成闭环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有人管、管到位。三是强化现场管理。全面推行“一会三卡”(班前会、作业卡、风险卡、应急卡),这不是形式主义,而是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同时也是企业抓好安全成本最低的有效措施,要把好的管理理念,好的管理方法,好的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一件事故的发生看似是偶然实则必然,就是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健全,现场的安全管理失控,员工的操作不按规程,特别是工贸领域的小微企业负责人,一定要重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四是强化外包管理。外包事故是非常突出的问题,企业负责人要有清醒的认识,发包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发包业务,坚决不能以包代管,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外包项目的管理,督促发包方承包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五是强化警示教育。要落实法律法规和事故两个警示教育,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召开警示教育培训会,将与企业相关联的、相类同的事故案例,在企业开展深入的警示教育,确保建党一百周年安全稳定。六是强化应急处置。深刻吸取近期外地有限空间作业救援不当扩大伤亡的事故教训,做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的配备,及时开展演练,一旦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做好信息上报,科学开展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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