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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
编稿时间: 2019-05-06 16:43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岳阳市地震局为副处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草拟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建设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拟定全市地震监测短期和临震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地震监测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并提出预测意见;对全市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依法对在辖区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备案;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管理辖区内地震灾害预测,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五)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及出版物;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合作和交流。

(六)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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