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开 > 行政处罚
 
湖南省兴湘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岳阳三荷机场加油站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稿时间: 2026-07-15 11:12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文书编号

(湘岳)应急罚〔2026〕37号

被处罚对象名称

湖南省兴湘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岳阳三荷机场加油站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02MAEPURUB3F

处罚日期

2026-07-08

公示截止期

2026-10-08

 

 

违法事实

接群众举报,202659日,岳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危化行业和工贸烟花执法大队对湖南省兴湘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岳阳三荷机场加油站分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当日加油员谢洋未穿防静电鞋进行加油作业,该行为不符合《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4.2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结果

该公司处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