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办函〔2016〕25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2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2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警示(2016年第2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
(2016年第2号)
2016年3月19日晚上8时40分,京港澳高速由南往北1414KM(湖南岳阳汨罗市境内)一台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20多人受伤,社会反响很大,引起了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这起事故的性质和原因虽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但初步暴露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死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部门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必须引起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高度警惕,必须采取坚决果断的整治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前三年4月份全国及市内典型事故情况
(一)市外3起典型事故如下:
1、2013年4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158号迅驰星空网络会所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78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二楼网吧包房吊顶内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事故暴露出网吧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失、违章搭建、违规使用装修材料及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1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6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2、2015年4月25日,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新建500T/D选矿厂工程在进行塔吊拆卸作业过程中,发生塔吊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4万元。直接原因是:无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致使塔吊失衡发生坍塌。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塔吊司机、拆卸人员均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相关部门对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4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3、2015年4月11日,溆浦县井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其中事故造成3人死亡,企业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救援人员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在未送风的巷道非法采煤过程中吸烟,引爆瓦斯而发生事故,其他人员施救不当,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增加。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长期“以采代建”、非法开采煤炭和越界开拓,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8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二)市内一起典型事故如下:
2014年4月18日14时,岳阳长岭炼化280万吨/年3号催化换热器检修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6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擅自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在未经岗位安全培训,不听现场他人劝阻,擅自冒险进行吊装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暴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从近三年事故情况看,4月份是工矿商贸事故的多发期,这与春节后工矿商贸企业大规模复工复产、春季雨水增多等季节性特点有关,同时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管理混乱、违章违规指挥;相关部门复工复产验收、“打非治违”措施不过硬,隐患排查不深入、停产整顿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对经整改仍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严把复产复工关;要督促企业加强生产技术、现场管理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扎实推进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特别是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行动。要深刻吸取京港澳高速“3.19”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在内的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行动,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家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公安部门要依法主动牵头,重点加强路面管控和审批监督,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打击非法违法运输。
(三)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隐患即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抓好前期督查所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管执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再检查、回头看,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自查自纠月报制度,形成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