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6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岳市安办〔2016〕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现将2016年1—6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74起,死亡58人,受伤55人,直接经济损失1934万元。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采矿业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商贸制造业事故5起,死亡4人,(其中: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1人;冶金等八大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64起,死亡49人,(其中:道路运输业事故60起,死亡45人;水上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3人;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其它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各地区事故直报分布情况:平江县事故5起,死亡5人;汨罗市事故25起,死亡10人;华容县事故20起,死亡19人;湘阴县事故5起,死亡5人;岳阳县事故3起,死亡4人; 临湘市事故4起,死亡5人;岳阳楼区事故5起,死亡4人;云溪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君山区事故2起,死亡2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死亡0人;屈原管理区事故2起,死亡2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事故均为0起,死亡0人。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1-6月份,全市发生较大事故1起:3月19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汨罗段发生车辆燃爆事故,死亡5人,20人受伤。
1—6月份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注:因统计口径变化,2016年数据不作同比,事故总量不作考核,本通报中事故情况供各级及有关部门掌握)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扎实开展以道路交通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宜凤高速“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要突出旅游和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严把出站和上路关、动态监控关、路面检查关。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车辆源头管理措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坚决予以媒体曝光,确保我市2016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客运、危险品运输和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其它行业领域也要齐头并进,分线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二)落实烟花爆竹高温停产和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工作。当前我市正在推进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因市场供需变化及利益驱动,加上今年春季雨水频繁影响烟花爆竹生产,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警醒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严防严控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运输,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高温停产措施。
(三)全面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几起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当前高温多雨和雷爆天气及主汛期特点,突出对危旧房屋、施工工地、道路桥梁、旅游景区、通航河道等重点部位和区域,以及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单位,全方位进行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和值班值守,积极稳妥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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