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2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岳市安办〔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现将2017年1-2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6起、死亡14人、受伤2人,同比分别下降57.14%、上升16.67%、下降71.43%;经济损失180万元(未含经开区“1•24”、汨罗市“2•27”较大事故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0%。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1起、6人;冶金等八大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1起、9人;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上运输业等未发生事故。
各地区事故直报分布情况: 临湘市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岳阳楼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君山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1起、6人;汨罗市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人;平江县、华容县、湘阴县、岳阳县、云溪区、屈原管理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1-2月份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1-2月份,全市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0人,较大事故详情:1月24日21时5分,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大市场A4栋101号,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2月27日 13时5分,岳阳市汨罗市白塘镇木屯村一地下作坊发生一起烟火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1-2月份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1-2月份事故总量同比有所下降,除因全市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因素外,不排除少数地区事故信息未及时录入统计直报系统。因此,请事故总量下降幅度较大特别是无生产经营性事故的县市区加大统计直报工作力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1~2月我市较大事故同比大幅上升,突显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导致较大事故频发的原因,一方面,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走过场,受利益驱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部分地方和部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存在政令不畅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暴露出“打非治违”漏管失控,特别是对烟花爆炸“打非”清剿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一线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特别是烟花爆竹传统产区要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检查偏僻地区的养殖场、闲置厂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烟花爆竹产区要认真做好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六不准”要求;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奖励标准,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打非”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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