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岳市安办〔201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当前我市已经全面进入汛期,“五一”劳动节临近,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把坚决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按照规定在“五一”期间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凡因领导不力、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交通运输、旅游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客货场站、农村山区道路、码头渡口、湖区库区、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船、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非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对游船、游轮、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的检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运营。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要加强设施、设备的检验检测,确保安全运营,做好应急预案,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要加强车站、码头、商场、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严格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审批,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油气输送管道、城市公共交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确保安全运营。
三、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岳市安办函〔2017〕52号)要求,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要对矿山、尾矿库安全状况开展巡查,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检查和生产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对营地、工棚、仓库要合理选址,严格控制安全距离;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监测监控,及时发现排除险情。
四、推进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加强应急值守。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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