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岳市安办〔201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在此期间,群众集中出行、踏青旅游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安全监管压力陡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清明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又正是初春旅游的好时节,人员出行量大而集中,车流巨增,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增多;群众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频繁,各类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诱发火灾爆炸、拥挤踩踏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同时,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全社会对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要求高,关注度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3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焕宁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安全生产专题辅导报告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监为民、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结合清明期间以及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防范各类风险。要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为契机,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
二、突出监管重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节日期间,大量车辆出行,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加强防范,对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尤其是对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要严格查处。要加强公路、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各种险要路段的隐患排查,加强监管监控。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要针对当地实际,科学规划群众祭扫、旅游线路,加大公交运行车辆、班次和车辆调度,抓好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二)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要持续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和“打非”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切实做好禁、限放工作,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和墓地动火安全。要严格森林防火规定和墓地祭扫动火规定,加大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在祭祀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墓地殡葬管理部门要安排足够人员,不间断巡查,做到24小时巡查监控。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和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到文明祭扫、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增强全民防范森林火灾意识。
(四)突出抓好旅游景区安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重点景区、危险路段、游览游乐项目、涉水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安全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安全有序,游客舒心。
(五)突出抓好水上交通安全。要重点加强渡口、渡船、旅游船的安全监管,强化对船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既要对水上交通工具、交通设施和主要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加强检查,更要针对春季雨多、雾大等特点,及时发出预警,严格执行航行规定,确保航行安全。特别要加强对乡镇船舶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严格取缔“三无”船舶,凡存在超员超量、人车混渡、救生设备不齐全的船舶,严禁从事营运。
(六)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要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保障水平。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尤其是班组长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有效预防深基坑塌陷、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
三、严格督查督导,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市安委会6个专项督查组和17个驻点督导组节前不休息,再返基层一线,对安全生产开展重点督查督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有关地区、单位和责任人“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值班值守纪律,不得离岗脱岗。要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预测预报和预警。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和处置。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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