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监函〔2015〕32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各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现将《岳阳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5年5月6日
岳阳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湘安监应急[2012]69)和《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
县市区安监局每半年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每半年对本单位队伍自身建设、预防性安全检查和技术工作、开展事故救援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10、相关总结评估报告附表(见附件1。其中:县市区安监局填表1、2、3、4、5、10,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填表6、7、8、9)。
(二)总结评估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县市区安监局,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于每年的7月3日和次年的1月3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统一由县市区安监局汇总后,报送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
县市区安监局要组织对本辖区每一起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成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编写事故救援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参加救援工作的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也要做好相应的总结并及时上报。
(一)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救援总结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县市区安监局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参加救援工作的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抄送至救援队伍主管部门。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
县市区安监局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件2。其中:县市区安监局填表1、2、3,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填表4、5、6、7、8、9)。于每季度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统一由县市区安监局汇总后,报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各县市区安监局、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相应的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汇总、分析、总结、上报。(本文件及附件可在岳阳安全生产信息网上下载)
联系人:刘长军 电话及传真:0730-8795801
邮 箱:2571936792@qq.com
附件:1、总结评估报告有关附表(表1至表10)应急管理总结评估表.xls
2、有关季报表(表1至表9)应急管理工作季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