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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临湘市人民政府:
7月8日以来,我市普降暴雨,局部地区降特大暴雨,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站点有53个,降雨量超过200毫米的站点有18个。市防汛指挥部决定,从7月9日12时起,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升至Ⅱ级应急响应。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10日至11日,全市仍有一个特大强降雨过程,13日还会有一个降雨过程,这次强降雨最多的可达500毫米左右。按照市防汛指挥部7月9日第8次会商会精神,市安委会就做好尾矿库和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到岗到位。按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要求,接本通知后,联系尾矿库的县级领导和乡镇负责人要立即赶赴责任尾矿库,靠前领导和指挥安全度汛工作。
二、要突出防守重点。所有尾矿库,要有县级领导带队,组织足够人员,24小时值守巡查。凡是鉴定为危库、险库的尾矿库,要做好下游群众疏散转移工作,要准备足够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同时,所有地下开采矿山立即升井撤人,停止井下作业。
三、要落实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安监局要实行24小时值守,每天下午5:00时前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发现尾矿库和矿山企业有重大险情的,要迅速向市安委会报告。
四、要加强检查督促。市安委会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到平江县、临湘市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相关县市安监局所有监管人员要下到重点尾矿库和井采企业,一人包一个尾矿库或一个井采企业,全天候督查。凡是安全度汛期间领导不到位、人员不到岗、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的,将按防汛纪律要求严格追究责任;凡因渎职、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从严查处。
以上紧急通知,请速送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务必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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