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岳阳县月田镇半洞采石场等4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岳市安监函〔2015〕6号
岳阳县安监局:
为加强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湖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湘安监非煤〔2012〕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位于岳阳市饮用水源岳阳县铁山水库库区上游区域的岳阳县月田镇半洞采石场和下游泄洪河道附近的岳阳县公田第一采石场;位于岳阳县张谷英风景保护区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岳阳县张谷英兰陵采石场和岳阳县清水第二采石场等4家不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已终止生产活动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按属地监管原则,督促企业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并函告电力部门停止供电、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对违反指令、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组织生产的,依法从严查处,并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后需要重新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须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以及国家总局20号令的规定,并依照首次申请办证的要求,重新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〇一五年元月十四日
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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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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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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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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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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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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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月田镇半洞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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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FM安许证字[2010]F414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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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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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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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公田第一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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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FM安许证字[2013]F420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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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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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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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清水第二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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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FM安许证字[2009]F404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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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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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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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张谷英兰陵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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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FM安许证字[4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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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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