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非煤矿山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编稿时间: 2015-04-21 22:30 来源: 市安监局
 

                           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办:

现将《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2015〕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真停、真关、真整、真治、真查、真报”的“六真”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

二、重点内容

重点打击非法开采、无证开采、违规开采、非法建设、以采代建(探)等非法生产行为;重点治理图纸造假、图实不符、不按设计开采、不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条规定”和省安监局“双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各县市区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将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控,并于每月5日前向市安监局矿山科抄送有关信息。

(二)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性质恶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每月1日前一案一档报市安监局矿山科备案督办。

(三)强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联合执法情况每月1日前报市安监局矿山科。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格驻点督导。对市重点乡镇平江县三阳乡、临湘市忠防镇的打非治违工作实行驻点督导。各县市区也要比照市里模式,切实加强打非治违驻点督导,落实包干负责制。

(六)严肃问责追责。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要按照“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抓好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有关单位工作方案于4月中旬报市安监局矿山科。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每月1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表》(附件1)、《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市局矿山科(48082717@qq.com)。

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情况总表

2.非煤矿山打非治违统计表

附件1

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项   目

单位

本月数

累计数

组织集中执法行动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排查发现安全隐患

其中已经整改

排查发现重大隐患

其中已经整改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提请关闭企业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经济处罚

万元

问责领导干部

附件2

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项目

单位

本月

累计

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

关闭取缔企业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企业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没收非法所得及行政罚款

万元

追究刑事责任

联合执法

出动执法人员

检查企业

暗访暗查

出动执法人员

检查企业

曝光非法违法行为

查实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

黑名单

企  业

省级

市级

县级

约谈警示领导干部

问责领导干部

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黑名单要附企业明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