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监函〔2016〕27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安监局:
当前,我市已进入防汛期,为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洪涝灾害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意识,加强领导,细化责任,落实汛期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要加强对尾矿库、排土场等的检查、督查力度,增加频次,排查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全面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非煤矿山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汛期管理,平江县、临湘市要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尤其是对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要切实加强地下矿山防、排水工作,加强电气设备、水泵的检查维护,确保提升、排水、通风等设备运行正常,加强井口防山洪水的倒灌等工作。要加强露天采石场的管理,加强采场边坡和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防止边坡垮塌,要确保排洪沟畅通,雷雨天要停止作业,防止诱发事故。
三、强化应急管理,落实应急物资。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防汛物资和应急设备储备,对出现的滑坡、坍塌、渗漏等险情,要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对重大险情,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要将防汛应急预案纳入企业安全教育的内容,并做好演练。做好物资采购、更换、储备和通讯联系、信息沟通等防汛准备工作,要加强汛期的值班值守,对矿井、尾矿库、采场边坡、排土场、废石场、地表塌陷区等可能影响矿山及周边环境安全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重大险情,要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防止可能发生因自然灾害诱发的事故灾难。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