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结合“开工第一课讲安全”,近日,市安委办下发《关于深刻汲取外地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的通知》,要求在2月底前,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针对辽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6·18”、河南三门峡义马气化厂“7·19”等外地典型事故,组织开展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派员参加联点企业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市区、化工园区组织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专项活动方案,以观看警示片、宣讲会、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全市130余家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9万余人参与活动。
2月23日,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警示教育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赵珍彩现场指导。
会上,公司员工代表对照事故原因,结合自身岗位和职责作反思发言,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做实和提升公司安委会职能,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提升专业管理水平。
赵珍彩对本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事故教训十分深刻,触及灵魂,值得反思,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分析查摆自身存在安全风险,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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