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咨询机构考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现核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岳阳市中江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岳阳市德胜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岳阳市北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岳阳市枫桥湖加油站四家企业为岳阳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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