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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1-06-29 16:03 来源: 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印发《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监协调[201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制定了《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岳阳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印发《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监协调[2011]22号)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道路客运实际,决定从41日至6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相关领导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日常协调、督查指导、工作调度和信息传达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对排查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客运企业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依法处理到位。

(三)汽车客运站管理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宣传有一定氛围。

(四)强化道路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努力打造平安客运企业。

三、任务分工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对辖区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填报交通运输系统专项行动整治情况;严把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加快推进动态监管系统建设。

公安部门:对客运企业交通违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对所有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营运客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与客运企业交通违法抄告机制。汇总报送专项行动整治信息和情况。

安全监管部门: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和对客运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挂牌督办。

通过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彻底解决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坚决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推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月105月31)

    ()检查整改阶段(6月16月15)

    ()验收总结阶段(6月166月30)

五、工作重点

    ()组织客运安全大检查

l510531,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531,各客运企业向各地专项行动办提交自查书面报告。

261615,组织客运企业联查互检。由市专项行动办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抽调客运管理机构、公安和全市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参照《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分项表》(见附件1),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督查。610前完成联查互检,并将检查结果于615前书面报市专项行动办。

    ()积极参与全省客运企业法人交通安全形势报告会

按照省专项行动办的要求,各地要加强典型培育,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全市三级以上客运企业参加省专项行动办组织的全省客运企业法人安全形势报告会。

    ()组织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大排查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客运户籍化管理要求,对去年以来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尚未处理的,逐车逐人处理到位。

    ()挂牌整治一批客运企业

    对交通违法排名靠前的客运企业实施挂牌整治,限期整改。

    ()筹建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

    结合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建设,及时收集客运企业法人、客运驾驶人等有关信息,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向客运企业法人、客运驾驶人及时发布交通管理信息、安全提示、事故通报等。

    ()组织客运资格大审查

    630目前,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清理排查,落实客运驾驶人资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逐个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检查驾驶人驾驶资格是否与所驾车型相符,对不相符的要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推进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建设

    规范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工作,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督促运输企业加快安装进度,为所属的“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相关动态信息要连入省、市级监管平台。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充分运用监控平台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超载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

各地道路运管机构要根据“三关一监督”的职责,督促汽车客运站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集中力量,严查不按批准的汽车客运站点停靠和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执勤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确保每个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工作方案于2011520前报市专项行动办。

    ()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对今年以来运输企业发生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追究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限期整顿到位,整顿期间所属客运企业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不得新增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派出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道路,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及时整改。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于6月上中旬对各地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视情追究责任。

    ()及时上报工作信患。认真统计填报各类报表,及时编发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和工作简报。联检互查后;填写(《湖南省道路客运企业安全隐患联检互查评价表》(见附件2)65前与《湖南省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联检互查结果书面报告一并报市专项行动办。628前上报《湖南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

    市专项行动办:张迪强

    电话:8859015   8859011  传真:8859012

附件:1、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分项表

    2、湖南省客运企业安全隐患联检互查评价表

    3、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4、湖南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湖南省道路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汽车客运站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分项表

 

1

客车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驾驶员:驾驶员是否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

2

客车所配的司乘务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公司的安全会议和学习,签到及会议、学习记录是否齐全。

3

客车驾驶人员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接受处理。

4

客车是否是否有严重超员、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记录。

5

车辆行驶证、客运线路牌、营运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6

客车是否建立了随车携带客户化管理的行车日志,记录是否齐全。

7

客车是否达到相应车辆技术等级。

8

客车是否配备三角木、消防锤、灭火装置等有效的安全设备。公司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9

客车是否购买法定保险。

10

客车是否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1

汽车客运站是否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是否建立车辆出站检查制度。

12

汽车客运站是否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

13

二级站以上汽车客运站是否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14

汽车客运站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

 


附件2

湖南省道路客运企业安全隐患联检互查评价表

填报单位:

被检查

  

 

检查

时间

2011          

检查组

成员名单

 

被检查单位概况

企业法人代表姓名

客运车辆数(辆)

客运驾

驶人数

(人)

资质说明等

 

 

 

 

检查结果

    

检查组组长签名:                       日期                     

主要安全隐患

1

 

2

 

3

 

4

 

5

 

6

 

7

 

8

 

9

 

10

 

 

 

 

 


整改建议

1

 

2

 

3

 

4

 

5

 

6

 

7

 

8

 

9

 

10

 

请在          日前将以上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并将情况报告我们,我们将组织复查。

 

客运企业负责人确认签名:                         日期                     

经复查:

已督促客运企业于                     日前将以上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市州专项行动办。

 

 

客运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检查组组长签    名:                         日期                     

    填表说明:1、此表正反两面印制。2、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逐项认真填写;3、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期限告知客运企业确认并签字;检查结果无安全隐患的,在检查结果评价栏填写检查合格,检查组组长签名确认;4、经复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在表最后一栏填报整改完成时间,客运企业、检查组负责人签名确认;5、隐患较多及需要备注说明的,可另附纸说明;6、未按时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在局面报告中详细说明。7、此表一式三份,客运企业、市州专项行动办、省专项行动办各存一份。


附件3

湖南省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排查发现

的隐患数

    

1

客车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驾驶员:驾驶员是否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

 

2

客车所配的司乘务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公司的安全会议和学习,签到及会议、学习记录是否齐全。

 

3

客车驾驶人员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接受处理。

 

4

客车是否是否有严重超员、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记录。

 

5

车辆行驶证、客运线路牌、营 运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6

客车是否建立了随车携带客户化管理的行车日志,记录是否齐全。

 

7

客车是否达到相应车辆技术等级。

 

8

客车是否配备三角木、消防锤、灭火装置等有效的安全设备。公司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9

客车是否购买法定保险。

 

10

客车是否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1

汽车客运站是否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是否建立车辆出站检查制度。

 

12

汽车客运站是否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

 

13

二级站以上汽车客运站是否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14

汽车客运站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

 

填表说明:1、此表由各市州根据联检互查结果汇总填报,每项填报排查安全隐患的总数;2、请于联检互查结束后(610日前)报省专项行动办。


 

附件4

湖南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州级组织督查次数(次)

全市州共印发专项行动宣传资料(份)

全市州共组织客运企业、客运企业管理人、客运车辆驾驶人培训

安装卫星监控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

全市州抄告交通违法情况

全市州排查隐患情况

挂牌整治客运企业(个)

停业整顿客运企业(个)

取消经营资质(个)

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

客运驾驶人处理情况

场次

(场)

培训人数

(人)

安装客车数

(辆)

未安装客车数

(辆)

抄告交通违法企业(家)

抄告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起)

排查数量(处)

治理数量(个)

教育(人次)

停班(人次)

辞退(人次)

拘留(人次)

 

 

 

 

 

 

 

 

 

 

 

 

 

 

 

 

 

填表说明:此表以市州汇总填报,于整治工作结束时与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专项行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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