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直接监管行业领域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安监明电〔2011〕6号)精神,切实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安监局于2月21日至3月7日对全市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进行了暗访,现将暗访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暗访情况看,大部分地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大部分地区召开了节后复产工作会议,强调了复产验收的要求,将湘安监明电〔2011〕6号文件印发至辖区内各生产企业;二是大部分地区在春节停产期间,对未复产的企业进行了不定期检查,及时制止企业的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如岳阳县、汨罗市等;三是部分企业能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执行复产验收申报制度,如在平江县暗访了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均无擅自复产现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复产验收工作走形式、走过场。部分县市区虽然布置了验收工作,但未严格按照省安监局明电要求进行逐项验收,同时对未申请复产的企业未加强监督和检查。如临湘市桃林镇三合利群花炮厂、岳阳县金泰烟花鞭炮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杨村花炮厂、湘阴县湖南湘北虎型山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均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
(二)企业违规违章行为严重。一是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的情况,这是当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二是药物线涉药工房严重超药量;三是部分企业超范围生产,如临湘市全新花炮厂、临湘市程盛花炮厂;四是企业内部存在分线承包、转包行为,造成各条生产线各自为政,独立生产,不便于人员统一管理和药物发放管理。
(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一是部分企业厂区门卫形同虚设,无关人员、车辆随意进出。二是未落实值班制度,部分企业在生产作业现场无任何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大部分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对新上岗、转岗、轮岗人员,特别是从事危险工序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一是通过暗访了解,临湘市、湘阴县、屈原管理区等的一些地方的非法生产仍然存在,屡禁不止;二是市区梅溪桥、观音阁市场仍然存在无证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门店。
(五)部分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违规在经营门市部堆放实物成品。如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样品间堆放大量的烟花爆竹成品,并有燃气灶等炊具。
三、后段工作要求
为确保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事故发生,针对此次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市安监局分别对相关县、市、区安监局下达了督办函。各县、市、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督办函的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产。
(二)切实搞好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认真组织验收。已经完成复产验收的,要对其复产验收进行回头看,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整改、再验收,对再验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并通过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严格执行“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通过复产验收的企业进行不定期复查,对存在违章违规作业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及时应对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每天要安排分管安全或生产的负责人在企业值班或带班,各涉药生产线要有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并负责监督称量岗位每次称取的原材料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确保每次混药和中转工房不超量,从原辅材料、半成品的发放和中转工房的管理来控制超量生产和超量储存问题,坚决杜绝“三超一改”和“三违”行为。、
(四)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加大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力度。本次没有暗访到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开展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检查、排查,坚决杜绝类似隐患和问题的再次出现。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主送: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
屈原管理区安监局
抄送:蒋锋副市长,王湘涛副秘书长,市委办,市政府办,
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工交科
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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