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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执法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培训检测中心:
现将《2014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2014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局2014年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岳阳市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为主线,以遏止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以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关闭攻尖战为重点,坚持科技兴安、标本兼治原则,加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实现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落实“四大三基”行动计划,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严格落实《岳阳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和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深化安全生产基层示范创建,实现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二、深化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非法生产和违规违章行为
(一)坚持不懈抓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一是落实“打非”责任。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建立有效的“打非”责任机制,并认真落实,实现“打非”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打非”工作到位;二是“打非”要彻底。对非法生产露头就打,彻底打击,要收缴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捣毁生产场地和设施;三是推动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打非治违”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机制、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对非法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挂牌督办;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曝光突出隐患和问题;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打非”工作不力、导致非法生产泛滥甚至造成事故的,要按照国发〔2010〕23号文件第31条规定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等四部门通知要求,该拘留的要拘留,该追刑的要坚决追刑,不得姑息纵容。
(二)加大烟花爆竹“治违”工作力度。一是重点治理企业分包转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以及生产超规格、超药量产品和员工违章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二是突出强化有裸药工房、“三库”(中转库、药物和成品总库)和关键生产设备的安全监管,有效整治“四超两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超生产能力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自觉遵守设备操作和检修规程;三是切实落实领导值(带)班、职工出入厂考勤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四是加大对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违章严重、且整治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关闭,同时对当地监管不力的有关人员追责。
(三)完成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等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企业安全生产改造提升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设要求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礼花弹生产安全条件》,提升黑火药、引火线和礼花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完成引火线生产企业的切引工序的机械化改造;二是完成全市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控制数量的整治目标。各县市区要按照2013年下发的专项整治文件要求,抓好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的整治,实现全市无礼花弹生产企业,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分别控制在2家、4家以内的目标,今年7月底前完成全市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的换证工作,这是今年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任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到位。
三、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烟花爆竹生产本质安全
(一)继续强力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一是继续强制推广应用爆竹自动装药机,自2014年起,爆竹生产全部采用自动装药机和空筒插引,淘汰手工插引、带药插引和手工混药、装药工艺;二是积极推广应用成熟的烟花生产机械;
(二)继续推进安全环保型药物的应用工作。支持低感度、低爆能等安全型烟花药剂应用,加大无硫、微烟等安全环保型药物的推广应用力度。
四、严格行政许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严格许可审查,确保许可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省局“五个一律”要求,今后一律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不再搬迁重建烟花爆竹企业,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和安全生产条件差、无力改造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
五、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加强对烟花爆竹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指导、督促,鼓励企业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全面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计划,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整体提升;对逾期仍不达标企业,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深化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对新入厂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推动企业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一是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工作法,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备案和复查验收制度,完善烟花爆竹暗查抽查制度,形成安全检查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二是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执行市局《关于推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完成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任务。认真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各县市区要制定各自的行政检查计划,做到全覆盖、规范化、严执法。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加强对生产企业全部危险岗位的视频监控,遏止违章作业;督促企业全面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产品实行电子标签、全程跟踪监控,防止非法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九、强化特殊时期安全监管,守住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要关口
一是加强“春节”、“两会”、“国庆”等特殊期间的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二是加强高温季节的安全监管;三是加强极端恶劣天气下的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四是加强生产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严格事故查处,推动责任落实
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依规严格查处烟花爆竹事故。对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对“非法”生产事故,要严肃追究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大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关闭和产业转型升级
(一)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产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认清形势、找准定位、明确方向,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烟花爆竹产业政策或规划,抓住有利时机,采取综合措施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产业转型、产品升级工作,引导部分企业逐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促进烟花爆竹产业集约化发展,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确保今年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达到55家以内(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指标见附表),这项工作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内容。
(二)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作用,积极推动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加强烟花爆竹产品包装及标识等方面质量安全监管,主动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
附件:
2014年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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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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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数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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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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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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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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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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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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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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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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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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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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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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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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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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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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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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