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央省驻岳及市属重点企业:
当前春节假期结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受假期影响,企业项目极易出现准备不充分、员工状态不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甚至部分企业和项目抢工期、赶进度,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极大增加安全风险;加之新一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来临,给企业复工复产带来更加严峻挑战。为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复工复产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复工复产固有安全风险叠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给安全防范带来的严峻挑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责任”和“三个必须”,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织领导,层层专题部署发动,特别加强对新一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形势研判,及时将防范责任传导到各重点场所、经营主体,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每一家企业、每一个项目严把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关,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压紧压实复工复产主体责任。各级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组织动员,推动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主体责任,具体做到“六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企业管理人员要专题研究复产工作;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重点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一份周密复产方案;开展一次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进行一次全面设施设备检测;组织好一次复工验收。对安全条件不达标、改造提升未完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三、依法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消防、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守底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黑作坊”,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也应严格依法查处;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有法不依、验收不严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加强工作督导和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层层压实责任,落细落实工作。要结合复工复产验收和现场监督检查,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重点做好教育培训、技术指导、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推动企业安全规范有序运行。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做好针对性应急准备,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保持安全大局持稳向好。
附件: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危化品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复工复产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开展节后“收心”教育和针对性培训,确保人员“思想”返岗,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二)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逐项检查确认复产复工条件,不具备条件不复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医药企业要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要求。(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安全包保责任,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五)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制度,按规定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六)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作业安全管理,要强化装置区、储罐区、库区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尽量避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要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严格升级管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强化车辆、人员资质查验。(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露天工艺管线、生产设备设施的保温防冻凝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设施冻裂或者堵塞而发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八)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正常使用。(九)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复产复工底数,持续警示提醒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安全。(十)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现场抽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在线巡查抽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二、非煤矿山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及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周密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检维修作业也要认真制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人。(二)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动员大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和组织安全学习等措施,形成全员重视安全、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三)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突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及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培训。(四)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露天矿山重点检查矿山防冻防滑、运输道路、采场边坡、排土场、油库、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顶板、防火和火工品管理等关键环节,停产时间较长、长期无人作业的矿井、采场、巷道必须严格通风等安全措施,严格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尾矿库企业重点检查排洪、排渗、沉降、位移监测等系统及坝体、库区水位、干滩长度等,关注放矿和筑坝等重点环节。(五)搞好一次安全确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紧盯“三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现场安全。
三、工贸领域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共性措施
1.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各类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教育。对员工因“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2.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类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开工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二)个性措施
1.加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对重点场所、关键设备设施和作业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强化企业检维修和外包队伍管理,检维修前制定检维修方案措施并按规定审核,检维修现场要挂牌和专人看护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秩序管理和应急救援力量配备。2.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对通风除尘、防爆装置、应急报警、应急防护等安全设施开展检查,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确保除尘系统、控爆设施等处于完好可靠使用状态。3.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要全面辨识有限空间,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有限空间现场要悬挂或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可能受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和氮气、氩气等影响区域作业,应有效辨识相关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按规定报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现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不得省略程序、跳跃环节。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进行培训,并在岗履行职责。现场监护人员全程监护作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置。
四、建筑施工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全市建筑施工应做好以下“1234”方面节后复工要求:
(一)制定一个复工复产计划。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指导督促在建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节后复工复产计划,明确关键岗位人员返岗时间,召开节后复工专题会议,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计划,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及时返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二)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承建项目的节后复工条件进行层级督导检查,按要求配备配齐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在建项目复工安全监管,完善在建项目台账,明确项目复工的条件和要求,通过提醒、巡查、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抓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后复工期间施工安全。(三)开展“三级”安全检查及培训教育。复工前,各班组对所属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项目部组织开展一次节后复工全面安全检查,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整改销号;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加强督导检查,对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开展抽查,严把节后复工安全关。所有在建项目应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复工前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从思想上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四)坚持“四个一律”复工条件。各级主管部门、各企业应严格遵守以下“四个一律”复工条件: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未消除或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
五、物流运输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寄递物品进出关应严格按照邮件、包裹收寄的安全检查程序开展内部隐患排查,防止邮件、包裹内夹带易燃易爆物品。(二)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针对转岗、新上岗员工重点培训,制定安全管理措施。(三)严把道路运输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技术状况关,复运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防车辆“带病上路。(四)水上游览经营运输活动复运前开展自检自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并按照规定标准配备足够的设施设备。
六、特种设备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切实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演练记录)。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台账,保障安全资金投入,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必须将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中,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二)开展特种设备全面隐患排查。认真进行复产前检查,逐台检查维修特种设备,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投入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投入使用。对申请了延期维保的电梯,要第一时间恢复维保;对申请了延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要及时申报检验,确保设备安全。(三)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如因节后返工导致特种设备持证人员流失,不能到岗作业的,应合理调配人员,不得串岗、替岗、无证上岗。(四)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出特种设备规定的参数范围使用,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并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依职责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认真分析危险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范内容、设置风险警示标识、配备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装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要在企业场地张贴、悬挂复工复产安全警示标语,提示提醒岗位员工安全作业。
七、仓储行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开工前应加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二)所有物品入库前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在确保无火种等隐患后,根据物品类型分类储存。开工前对堆放在仓库的物品进行整理,不得混放或随意堆放,不得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三)杜绝仓库“三合一”现象,严禁将“生产车间”、“货物仓库”、“员工办公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四)开工前重点对电源线路开展专项检查和维保,仓库电源要分闸,不得在仓库内搭设临时线路。(五)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明火;值班人员需注意仓库门窗的开关,谨防外部火源飞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