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应安〔2024〕2号
岳阳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岳阳市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
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央省驻岳及市属重点企业:
根据国、省安委会部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岳阳市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岳阳市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
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晓明书记来岳调研指示要求,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大局稳定。根据国、省安委会部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即日起至2025年4月底,在全市部署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开展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止因灾致人死亡,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规律特点,重点强化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一)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用电安全、明火使用安全隐患,对电工资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场所环境及安全防护、电源管理等开展检查,对违规使用明火进行整治,加强明火作业人员管理;强化装修作业安全管理,尤其要紧盯事故易发环节,特别是加大对动火作业审批、临时用电管理和冬季施工取暖设施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资规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项及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园区落实属地责任,不再逐项列出)
(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两电”专项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九小”场所为重点,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防盗网、金属护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强化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规划建设管控和日常维护管理,提高安全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路地协作,加强与高速公路(高速警察)的联动,做好车辆全路程安全监管,重点做好车辆从高速到城区间路段车速监控、秩序维护等工作;加大排查整治“两客一危”,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载人及不戴头盔,重型载货汽车、农村客运班线及公交车等重点车辆及所属企业,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站外拉客及农用车违规载客等风险隐患,严查“三超一疲劳”“带病运营”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排查临水临崖临坡等安全风险;加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排查可能危及高铁运行安全等风险隐患;加强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提升,严格落实签单发航各项措施,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查非法船舶载客;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擅自改装从事道路运输、无资质营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学校、体育场馆、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安全通行秩序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依职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自建房、住建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城乡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桥梁、水利、电力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施工、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关键人员不到岗或无证上岗、监理不正确履职等行为,坚决杜绝未审批先开工、边审批边建设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资规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国网岳阳供电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治理燃气管网“带病运行”,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场所等公共场所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报警装置不能使用、不会使用等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重点打击燃气灶具、燃气报警器生产销售“地下市场”等;严厉查处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紧盯采掘接续紧张、安全风险高的矿山及尾矿库,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强化通风、提升运输、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采用“领导+专家”方式开展重点矿山安全生产帮扶指导行动,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加强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即查即改,动态清零,闭环管理。推动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企业在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企业关键安全数据实时监测报警、安全风险动态预警。坚持严管合法、严打非法。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运输环节治理情况、产品质量治理情况、案例查办情况等;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依照职责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资规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码头等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硝化物等高危化学品的企业,化工园区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高密集场所高风险后果区。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冬防”措施,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重大体育、演艺和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强化旅游景区电瓶车、区间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星级饭店、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和安全监管。紧盯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景区和旅游场所、设施最大承载量要求,严防因游客瞬时聚集而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事件。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加大对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旅游观光车辆等各类涉旅游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做好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管控,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教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大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寄宿制学校和办学条件薄弱的乡村学校等各类风险隐患。聚焦校园消防、房屋建筑及施工、饮食、实习实训及危化品、燃气、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紧盯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排险除患。(责任单位:市教体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林下可燃物清理扫障,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三抓三促”专项行动,重点对进山入林道路两边、林农交错地边、林内道路两边、坟头墓地周边、林区电网周边、防火隔离带内以及房前屋后林缘内等“五边两内”区域的杂草、灌木、枯枝、秸秆落叶等可燃物清理,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对森林火情、火灾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确保科学救援、安全救援。严打涉林失火、纵火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依职责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专项整治。针对可能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防冻保暖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因低温雨雪冰冻导致的故障风险;检查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除雪除冰能力及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关注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防寒保暖需求,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排查农业大棚、养殖设施等农业生产设施的加固和保温措施,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导致的损失;加强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有效。(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其他行业整治。军工、民爆、民政、司法、财政、人社、生态环境、水利、国资、农业农村、特种设备、林业、能源、通信、邮政、气象、烟草、电力等其他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举一反三做好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本地区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认真履职,扎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紧扣整治重点,对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方案,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要恪尽职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强化闭环管理。用好“三查一曝光”硬措施,做到地区部门“五个查清”(即:查清辖区内安全基础薄弱、森林火险较高、灾害易发多发的地区;查清各行业领域面临的突出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查清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查清存量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查清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队伍底数)、企业单位“四个查清”(即:查清安全管理制度漏洞;查清设备设施隐患;查清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查清作业环境风险因素),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两张清单”,做到排查表格化、整治清单化,确保闭环整改到位。
(三)强化依法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坚持“狠、准、硬”打击到位。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关注低保对象、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受理和回应受灾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加密会商研判。气象、应急、资规、水利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开展对强寒潮、强暴风雪、冻雨等恶劣天气的实况监测和分析会商,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根据会商结果,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根据风险研判情况,提早在关键点位预置灾害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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