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办〔20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相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春节已过,新年伊始。为切实做好节后开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早抓好我市201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后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抓好2014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企业“复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复产”,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2月10日至15日
三、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分级负责的方法,采取企业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行政执法、复产复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全面检查,市安委会组织10个督导组(名单附后)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提要求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检查内容
1、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履行相应职责,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企业要建立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节后复产前要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设施设备要齐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和措施要落实到位。
4、要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要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要保证道路、通讯、供电等设施完好可靠。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按“三同时”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要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各县市区要配合做好辖区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要全面检查,坚决查实,不留死角。各企业要结合检查要求立即开展安全自查。
(二)认真验收,严格执法。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达不到复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对未经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的,要严肃处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现场处理和行政处罚,同时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监管责任。对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后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市安委会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员工培训的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及传真:8788525)。
附件:市安委会督导组安排表
二○一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