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201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岳阳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岳阳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1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采、运砂管理,实现全市河道砂石资源控量、有序、可持续开采,打击超载运输、无票运砂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决定对岳阳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水上违规运输、无序通航,实行执法。
一、组织领导
岳阳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联合执法组由市委、市政府督办专员黄柏良同志任组长,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湘龙、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李中汉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公安局(含岳阳县水警大队)、市国土局、岳阳海事局为成员单位。联合执法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李中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地方海事局。
市地方海事局职责:负责对过往运输砂石船舶进行检查,要求运输船舶出示相应证件以及各类票据,对证照不全、超载运输船舶进行处罚并强制卸载,对超限时砂石运输船舶强制滞留并处罚。
市水务局职责:负责对无采砂运输票据、采砂运输票据不规范、超量配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及时倒查采砂工程船,依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岳阳海事局职责:负责对岳阳海事局管辖范围内锚地的超载运输砂石船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市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牵头查处偷采、盗采河道砂石资源等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案件,配合协助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职责:负责对执法中暴力抗法、妨碍公务、无证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市安监局职责:负责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对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治理工作的指导工作。
二、人员配备
联合执法组共26人,其中从岳阳市水务局抽调9人、岳阳市地方海事局抽调9人、岳阳市国土资源局抽调1人、岳阳海事局抽调2人、岳阳市公安局抽调3名公安干警(其中岳阳县水警大队抽调2名公安干警),联合执法队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执法工作,时间暂定一年。
各单位抽调人员8月6日上午9点到市地方海事局报到。联系人:李竞舟(13873038902)
三、工作机制
联合执法组主要职责:治理工程船超量配载、运输船超载航行、超限时航行、无票运砂、少票运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联合执法组实行2班2倒,从采砂、运输、销售锚地三个环节着手,做好源头限量配载,中途打击超载,销售目的地追踪处罚的相关工作。从湘阴到岳阳七里山锚地,全程24小时不定时、不定地段地对无票运砂、超载运输船舶和超限时航行船舶进行执法,对无票运砂船舶实施滞留,做调查取证,倒查工程船,依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对严重超载的运砂船舶强制卸载,并依法进行处罚。
联合执法组执法经费在河道采砂管理费中列支,另作方案,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