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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4-08-15 09:10 来源: 市安监局
 

岳市安〔2014〕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岳阳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月十

岳阳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推进全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和8月12日全国、全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年初“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和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全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治理20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的基础上,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水上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建筑施工领域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运砂船舶严重超载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六打六治”,紧密结合年初“打非治违1+13”方案和当前正在实施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工作步骤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1、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进行公告。

3、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年初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企业,要立即整改,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六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市安委会组织对各地区开展综合督查。

2、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每月按照层级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县市区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由县市区安委办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政府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市级联合执法行动,具体安排如下:8月,由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道路交通“打四非、治四违”联合执法行动;由市安监局与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收发货联合执法检查。9月,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教育局开展校车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由市地方海事局与市水务局开展签单发航、采运砂船超载治理联合执法行动。10月,由市安监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整治联合执法检查;由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油气管道安全联合执法检查。11月,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安监局开展非煤矿山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联合执法行动。12月,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开展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在全市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的工作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各地区要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开展区域性专题行活动;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

(四)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市级负有相关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中央及省属驻岳企业、市属企业”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县市区负有相关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辖区内其他企业的“黑名单”制度的落实。

(五)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效果。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较大事故的,由省、市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一个月内发生2起及以上的非法违法一般亡人事故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县、乡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全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岳市安〔2014〕12号)成立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成立的9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并推进本行业领域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道路交通路面执法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组织;消防安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油气管道由市安监局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牵头组织落实。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各地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县、乡两级政府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牵头组织单位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22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及传真:8788525,电子邮箱:xtk8788525@163.com)。

(二)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县、乡人民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两个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黑名单”、备案督办等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同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要进一步落实“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包干负责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整治。

(三)注重统筹兼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结合年初的“打非治违”工作部署方案,在全面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六打六治”和校车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交通安全三大专项检查,务求实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责成和帮助相关地方或部门限期解决。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制度建设和数据统计报送。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牵头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六)认真总结工作。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于12月5日前将“六打六治”及全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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