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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3-06-07 09:39 来源: 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

随着夏季到来,高温、潮湿、多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集中出现,容易引发烟花爆竹事故。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监管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当前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我市夏季持续高温、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活动频繁的特点,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摆在高温季节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专题研究部署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总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监管,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防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停产制度。由于高温雷雨季节雷雨、闪电、干燥等恶劣天气反复无常,特别是今年我市大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面临新一轮行政许可,为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提升,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从2013年6月20日至9月20日,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市安监局将在高温停产期间对企业落实停产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对擅自生产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二、进一步落实高温雷雨季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重点库区安全检查。停产前,各企业要对重点库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成品库区、药物总库区和涉药半成品中转库防雷、防静电、排水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雷电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对库区防雷、防静电、排水设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库区边坡有塌方危险的,要转移库内危险物品。

(二)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工作。要针对雷雨天气特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山洪、防垮塌和防止抢收药物等引发恶性事故的防范工作。要随时注意汛情变化,低洼地带的厂房、仓库如果有被水淹的可能,应及时将危险物品搬至地势较高的安全工房或库房中暂时存放,并按有关规定加强安全守护管理。同时,注意观察工、库房周围的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三)要严格落实停产留守值班制度。生产企业应妥善保存或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加强留守值班和安全保卫巡逻,严防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确保生产区和库区停产期间的安全。

(四)各县市区安监局在高温停产期间要督促企业将药物库、成品库、化工原材料库关闭上锁,并采用定期和随机的检查方式,加强对企业停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要依法顶格处罚。

三、认真抓好高温停产期间企业的整顿提升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高温停产时机,提前做好第三轮行政许可的整顿提升工作。要按年初工作部署,督促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继续抓好1.1级工房提质改造、防护屏障加固及其它安全设施和工艺布局、厂区道路完善工作,尤其要抓好生产能力的工艺配套改造,从根本上解决超量储存的问题。

(二)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实行停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完成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方可恢复生产。对未通过三级标准化企业自评和申请程序的,一律不得复产;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查处,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谁验收、谁负责”,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并存档。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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