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及市属重点企业: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岳阳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岳阳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岳阳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四面向”( 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力戒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并成立岳阳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组委会机构组成如下:
组委会主任:向伟雄 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副主任:
林霞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毛绍武 市安监局局长
喻伟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其元 市总工会副主席
姚正国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 乐 团市委副书记
杨 勤 市妇联副主席
赵珍彩 市安监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组委会成员由市安委会其它成员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赵珍彩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及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性大型活动。
五、活动形式与内容
“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
部分。
(一)全市性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2日)。6月2日,由市安委办会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安委办在中心城区共同举行启动仪式,由市政府领导发表讲话,正式宣布启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媒体广泛传播,揭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2、“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6月9日)。根据公众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规定”等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3、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6月1日至30日)。一是组织开展面向高危企业职工的五项专题宣教活动。即:发放“一张工伤保险与安责险宣传挂图”、“一本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常识手册”、“一块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规定标牌”;开展“一堂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规定的安全教育课”;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二是媒体宣传活动。通过市电视台、岳阳日报社等传媒,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打非治违工作动态及其它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三是组织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两个规定”(即:《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专题宣讲活动。四是组织各行业发送“一组安全常识短信”。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公安、交通、消防、质监等部门,分行业编写“一组安全常识短信”。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免费将各行业部门编写的安全常识短信发送至手机用户,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抵御事故的能力。五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监系统成立十周年成果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地宣传十年来安全生产系列成果,通过开设专刊和专题节目、召开座谈会、举办图片展等形式,回顾十年来的光辉历程,总结和交流十年来安全监管工作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展望安监系统未来发展之路。六是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宣传活动。全市安监系统协同安责险共保体公司通过上门宣讲、发放知识手册、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和讲座等形式,积极宣传安责险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定,增强企业对安责险的认同感,提高社会对安责险的认知度。七是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文化长廊。继续在全市主要干道、乡镇主要道路沿线设置永久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4、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至16日)。一是要选送作品积极参加省安委办举办的“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和安全文化征文活动,积极参与省安委办举办的“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二是要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创办安全文化产业园区、主题公园、文化街区、安全文化宣教展馆(厅),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规定”专题展板,充分利用国家推行的微电影《家》、公益广告等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三是要组织开展“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四是要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生命守护神》歌曲。五是组织各企事业单位所属员工积极参与“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展和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六是组织开展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5、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集中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
6、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要围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基础建设,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二)行业性宣传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开展好行业性安全生产的宣教活动。
1、各单位开展“送百堂安全生产课”活动;
2、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开展“未成年人安全起步主题班会”、“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播放防溺水教育视频”、“安全教育活动征文”等活动;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礼让斑马线”、“路口减速5公里”、“文明交通随手拍”、“交警平安播报微信号”等活动;
5、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平安交通”系列宣传活动;
6、卫生部门开展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7、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
8、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安全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上述每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承办单位另行制定。
(三)区域性活动
各地要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基层等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强化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内单位和企业的绩效考核。
(二)统筹安排,强化协作。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等七个部门共同主办,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配合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实际,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促使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减少。要通过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个个会安全,切实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企业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分别于5月12日、7月5日前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岳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人: 汪万能 市安监局法规科 13786066068
胡 岳 市安监局法规科 18390183645
联系电话:0730-8788520(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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